設計專利加速審查與延緩審查(修正)於112年9月1日生效!!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112年9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試行設計專利加速審查申請,並同步調整設計專利延緩審查期間。
一、設計專利加速審查
申請人只要符合下列三種事由之一者,在備齊相關文件後2個月內即可收到審查結果通知。
★第三人商業實施
★所請設計獲得國內外著名設計獎項
★新創企業之設計專利申請案
二、設計專利延緩審查
不論申請案有無主張優先權,延緩審查期間一律改為申請日後一年內。
此外,設計專利申請案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將不適用延緩審查:
◎該申請案已受有審查意見通知或已審定。
◎該申請案已提出分割之申請。
◎該申請案已提出加速審查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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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