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加強保護外觀設計專利
中國大陸加強保護外觀設計專利
陳逸南(專利師、仲裁人)
依部分設計(或稱局部設計)之專利保護發展史來看,有關部分設計之專利保護,美國1976年、日本1998年、歐盟2001年、韓國2001年,台灣2013年等開始保護部分設計專利。
中國大陸新專利法(2020年)從2021年6月1日起,將施行「局部設計」之專利保護制度。其專利法第2條第3款有修正。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局部外觀設計(Partial Design),又稱部分外觀設計,是指對於產品的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單獨出售且不能單獨使用的局部外觀所作出的創新設計。如杯子的把手部位的設計、鞋子的鞋面部位的設計等。需要注意的是,局部外觀設計並不包括對於產品的「零部件」(零組件、元件)的設計,如對於汽車車燈的設計,因為車燈屬於可以與車體分離的產品,有自己單獨的外觀設計要素,並可以通過工業化生產實現單獨的完整再現。另外,車燈產品也可單獨出售。因此,在中國大陸現行法律框架下,車燈類產品是可以單獨申請專利保護的,其並不屬於產品的局部外觀設計。
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年限由10年改為15年,專利法第42條第1款有修正內容如下: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5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比較特殊的是外觀設計專利案件之申請,也有採行如同發明或實用新型之「國內優先權制度」,專利法第29條第2款有增到內容如下: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或者自外觀設計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中國大陸新專利法第30條第2款內容如下:
申請人要求外觀設計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
結語,中國大陸為了加強保護外觀設計專利,其中專利法第2條第3款、第30條第2款及第42條第1款有作修正或補充。新專利法(2020年)將於2021年6月1日起施行。